释义 |
法律主观: 车辆登记证书怎么补办: 1、提供《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 委托人签字 ,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符合条件的就会补办。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