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店在营业执照变更后还可以继续经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药店在营业执照变更后还可以继续经营吗? 可以继续使用,要办理的话方法如下:1、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法人代表等变更的,应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申请变更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填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州(县)医保局自收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公布,申请变更的零售药店可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办理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常见问题 1、个体工商户应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进行核准登记。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家庭,凡是要进行个体经营的,都须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颁发个人经营的营业执照,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 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包括手工业、加工业、零售行业以及修理业、服务业等。对此,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3、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享有名称权 个体工商户依法在法律规定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充分享有自主经营权利,并经批准可以起字号、刻图章、在银行开立账户,以便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享有名称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侵犯。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的姓名作为经营者的名义,这种经营者使用的姓名实际上已经与自然人本身的姓名有所区别,具有字号的含义。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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