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中有效吗 |
释义 |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现楼不需此证)。 一、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怎么办 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可以退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买卖合同中哪些情况能够双倍返还购房款 根据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买受人可以最高累计获得购房款双倍的赔偿。 双倍返还购房款适用的情形: 1、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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