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手续:劳动者应当先申请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申请原单位为其转移社保和档案;再将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交给新就业的单位;最后由新单位依法接受相关材料,为劳动者在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