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签订书面合同只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签订合同并不会根本上影响权益,只是会导致举证的复杂; 其次;考虑报价表对方是否签收,如果签收并且没有提出异议以及要求你们进场施工,说明双方已经就造价问题达成一致; 再者:如果不能满足前一项,并不会导致你的权益受损,可以就完成的工程量要求进行造价鉴定。 工程纠纷讲究的是抓住问题的关键,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寻找解决办法。 你的问题不大,不用担心。坚持主张你的权益就可以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