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失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制度,旨在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失业保险待遇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费补贴、开办企业扶持资金、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生育补助金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和条件也有相应规定。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制度,旨在通过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的公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 3.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 4.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 5.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20年不满30年的; 6.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30年不满40年的; 7.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40年不满50年的; 8.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50年不满55年的; 9.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55年不满60年的; 10.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60年不满70年的; 11.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70年不满80年的; 12.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80年不满90年的; 13.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90年不满100年的; 14. 失业的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00年。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较为严格,需要劳动者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累计缴费满一定的年限。同时,劳动者还需要在失业前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相应的失业保险费。 结语 失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制度,旨在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失业保险待遇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费补贴、扶持生产资金、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生育补助金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和条件也在文中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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