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确无和好可能,若一方不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家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