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签了两年合同还未到期,公司逼迫我自动离职,请问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争议解决途径及用人单位违法责任:收集证据投诉或仲裁,协商解决;调解适用于仲裁和诉讼;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违反劳动规章制度应受处罚和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1、收集公司逼迫或者变相逼迫劳动者离职的违法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3、根据《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法律保护下的非正常离职处理方式 在面对公司逼迫自动离职的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一些法律保护下的非正常离职处理方式。首先,你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你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的威胁或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以便在必要时提起法律诉讼。同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解决纠纷,例如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公司拒绝合作,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寻求公正的裁决。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屈服于公司的压力,坚持合法权益的捍卫。记住,法律保护是你的支持,为你争取公正。 结语 在面对公司逼迫或变相逼迫劳动者离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法律保护下的非正常离职处理方式。首先,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的违法行为,以便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同时,与公司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们有权利获得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和维护。最后,如果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也会根据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赔偿责任。请记住,坚守合法权益,法律保护是我们的支持,为我们争取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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