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更换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身份证件的更换流程和相关费用,并提供了具体办理材料和相关法律条文。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公民应在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相关材料。新证的办理流程包括现场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缴纳40元工本费后,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同时,旧证作废,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会在90日内领取。 法律分析 一、身份证件的更换 身份证件的更换一般应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镇不设派出所的,到县公安局。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在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则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指出,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二、更换新证的基本流程如下: 1、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在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40元,领取收费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会在90日内领取。在领取新证的同时上交旧证,旧证作废。 三、身份证过期更换的费用 1、第一次申领身份证收取20元工本费; 2、身份证信息变更、过期、丢失、证件受损等再次申领时,收取40元工本费; 3、临时身份证收取10元工本费; 4、如果加急证件需要60元每证次,如需邮寄还需要外加20元快递费(此费用可邮局交纳也可派出所代收)。 四、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或异地办理需《居住证》及身份证明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原《居民身份证》 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结语 身份证件的更换和更换新证的基本流程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办理费用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同时,在身份证过期更换时,需要携带旧证进行办理,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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