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的不要怀孕孩子归谁 |
释义 |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在抚养权问题上,一般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需要特别注意证明自己具有抚养能力、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不良嗜好等情况。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抚养权。同时,父母还需要注意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是否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法律分析 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是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费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怀了对方的孩子,并向对方提出要求,希望对方能够给自己提供相关的抚养费用。如果对方拒绝支付这些费用,可以考虑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断抚养费的金额。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 由于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非婚生子女往往让许多人“另眼相看”,承受着不该承担的压力。那么,为了亲自抚育非婚生子女,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当事人需要多照顾孩子,与孩子增进感情。同时,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四)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五)己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 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对于未婚生子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结语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生活条件。如果无法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当事人需要多照顾孩子,与孩子增进感情,并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己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对于未婚生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特殊情况时也可随父亲生活。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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