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一方被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的,应当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在传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的答辩状和有关证据。如果真的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在答辩中解释。不直接赡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月收入总额的20%至30%缴纳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