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简化手续,统一管理,避免了应对多地社保局适应不同政策的麻烦。 二、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异地的经济水平比实际工作地要低,而且基本上实际工作地社保稽查较严必须按实际工资缴纳而异地可以按最低标准缴纳。这样异地缴纳公司可以节省一大笔费用,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是个人的3倍左右,如果异地个人少缴1000元企业可以少支出3000元左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