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中规定环境保护条款是否需要进行评估,取决于合同双方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履行的情况约定评估标准、方法和程序等事项。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合同约定,可以就合同履行的情况约定评估标准、方法和程序等事项。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环境保护条款需要在一定时间段内进行评估,那么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