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一般来讲,被执行一年零六个月就可申请 减刑 。 2、已经被看守所 羁押 14个月,羁押折抵刑期,七年刑期还剩余5年零10个月。 有期徒刑 不管经过多少次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1/2,也就是说即使他顺利获得减刑,至少还得被实际执行2年零3个月。 3、建议争取 假释 。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