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根据土地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长不超过七十年。根据《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至七十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国家所有的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由其土地用途不同,经营权的年限也不同,最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超过七十年。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经营权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而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发包。 拓展延伸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终止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终止条件和程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承包期限届满是一种常见的终止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通常为30年。其次,当承包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承包经营权也会终止。此外,如果承包人违反了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比如未按规定使用土地或转包、转租土地等行为,地方政府有权终止其承包经营权。终止程序一般包括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通知承包人、听取承包人的申辩意见等环节。终止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归还给国家或地方政府,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重新分配或处置。 结语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根据土地用途而定,最长不超过七十年。根据《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的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终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包括期限届满、承包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违反承包合同等情况。终止程序包括调查核实、通知承包人和听取申辩意见等环节。终止后,土地将归还给国家或地方政府重新分配或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三条 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适用本编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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