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局如何处理扣押货物? |
释义 | 工商局有权扣押违法经营货物,属于行政处罚之一。扣押财物应按原则处理: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依法销毁应销毁的物品;对无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解除查封、扣押并退还财物。 法律分析 一、工商局有权扣押货物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商管理局查处违法经营等活动时,是有权扣押违法经营货物的,扣押货物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方式之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扣押财物应当按照哪些原则处置 1、及时查清事实,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并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会涉及两个期限,一个是办案期限,一个是查封、扣押期限。根据本法规定,查封扣押期限期限一般为三十天,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三十天即达到六十天,行政机关应当尽可能在查封、扣押期限内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等决定,来不及作出的,应当依法解除查封、扣押。 2、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3、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4、对于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所查封扣押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等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应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立即退还财物。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商管理局在查处违法经营等活动时,有权扣押违法经营货物作为行政处罚的方式之一。扣押财物应当遵循及时查清事实、依法没收非法财物、依法销毁等原则进行处理。对于没有违法行为或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当事人,应立即解除查封、扣押并退还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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