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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押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接受采访?
释义
    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接受新闻采访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找到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可以批准除律师和家属之外的人进羁押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因此,让电视记者进入看守所采访犯罪嫌疑人,并在电视上播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记者、办案单位和看守所严重违反《看守所条例》规定。如犯罪嫌疑人是被迫采访,电视将采访公开播放,则侵犯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探视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能会见律师吗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怎么聘请?
    关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怎么聘请?的法律问题,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口头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笔录,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的请求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口头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笔录,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有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
    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能因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保守秘密而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准许。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受委托律师要求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和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应当如实介绍涉嫌罪名和许可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犯罪嫌疑人已经得到被拘留的处罚,有聘请律师的权利,但在被拘留的情况下请律师更需慎之又慎,否则自身的权益有可能得不到保护,甚至有可能会被处以更严重的刑罚。
    在有辩护的权利下,合理地行使权利才是对自身的负责,毕竟并不是每个律师的辩护水平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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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辩护律师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就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也不得超过48小时。但是,如果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要会见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先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毒品犯罪线索是否可以举报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应该认定为立功的表现,而不是举报,经证实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该内容由 陈建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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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