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权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1、土地承包权的处理是: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可以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承包经营权。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期限如何确定 土地承包期限,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期限如何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主要理由是: 1、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 3、承包经营权具有优先性、追及性。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能不能进行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不可以卖。因为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个人,但其承包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既然不享有所有权,那么该土地当然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含义是指承包土地的家庭的所有家庭成员。因为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所以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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