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
释义 | 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的条件及法律依据:严重损坏、改变用途、拆改结构、设置高耸物、自然灾害、周边兴建大型建筑。根据相关法律解释,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获赔偿。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拒绝或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及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的条件包括:房屋严重损坏的;改变房屋用途的;拆改房屋结构的;在房屋上设置高耸物的;房屋发生自然灾害的;房屋周边兴建大型建筑物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拓展延伸 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屋必须处于质量安全问题的疑似或实际存在状态,例如出现结构性缺陷、安全隐患等。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报告等,以证明房屋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此外,申请人应当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最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申请。总之,满足以上条件后,申请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居住环境的安全。 结语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的条件包括房屋严重损坏、改变用途、拆改结构、设置高耸物、自然灾害及周边兴建大型建筑物等。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在保修期内,出卖人有责任承担修复责任,若拒绝或拖延修复,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需满足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申请材料,并缴纳申请费用。通过申请,确保权益和居住环境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管道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管道建设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管道建设使用的管道产品及其附件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章管道运行中的保护第三十六条申请进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 (二)已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三)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管道保护知识; (四)具有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第四节使用第四十六条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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