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2、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证明项目开发单位、开发用途、具体的开发指标、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位置; 3、需要征收、拆迁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并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同时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的施工图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在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什么工期?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合同的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是指哪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厦门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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