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分割没有实质婚姻的离婚财产? |
释义 | 同居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为共同财产。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归个人,共同债权、债务按比例分配。赠与财物应按照赠与关系处理。索取财物应酌情返还。现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则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内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并且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应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在同居生活前,无论是哪一种关系,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应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索取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2、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索取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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