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证处理流程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2、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3、补办户口迁移证程序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 (1)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4)房产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7)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8)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4、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5、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学生户口迁移 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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