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家中被盗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负责么 |
释义 | 业主家中被盗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不存在失职情形的不应担责。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的服务中已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尽到保障业主财产安全义务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保管、财产保管条款的除外。 一、更换物业公司方式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在电梯里被歹徒物业有责吗 在电梯里被歹徒物业不存在失职情形的没有责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防范服务,其提供的安全保障义务一般为注意、警戒、防范义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人身安全、财产保管的约定,否则无法进行追责。 三、小区电动车被盗谁负责 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物管协议,那么在小区内电动车被盗,物业负责;但是,如果业务未与物业签订物管协议,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为业主看管车辆的义务,在小区内电动车被盗只能由车主自己负责,物业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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