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办理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8×33mm); 3、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二、办理地点 1、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侧 2、市政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窗口 地址: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 3、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芙蓉区营盘东路(晚报大道369号) 4、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天心区正塘坡路269号(芙蓉南路省政府东侧) 三、办理流程:网上预约(可选)——各出入境窗口受理(可跨区县就近受理)—— 分区县市局人境大队(人境支队出入境审批科)审核——市公安局人境支队审批——省公安厅制证(市公安局制作签注)——受理单位窗口发证。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