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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沙港澳通行证办理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一、办理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8×33mm);
    3、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二、办理地点
    1、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雨花区香樟路与圭塘路交汇处西南侧
    2、市政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窗口
    地址: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
    3、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芙蓉区营盘东路(晚报大道369号)
    4、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天心区正塘坡路269号(芙蓉南路省政府东侧)
    三、办理流程:网上预约(可选)——各出入境窗口受理(可跨区县就近受理)—— 分区县市局人境大队(人境支队出入境审批科)审核——市公安局人境支队审批——省公安厅制证(市公安局制作签注)——受理单位窗口发证。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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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