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公积金线上提取的流程具体如下: 1、点击“归集业务”、“公积金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 2、点击“申请”进入申请列表界面; 3、在提取申请列表界面,选择申请提取的房屋,点击后面的“选择”进入办理须知界面; 4、阅读须知无异议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公积金提取申请界面; 5、认真核对房屋提取信息无误后,录入拟提取金额,点击“保存”、“提交”,该提取申请将上传到中心审批后台。 广州公积金线上提取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职工购买广州市自住住房,且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录入扫描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的,180天后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时,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提取申请;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请持相关资料前往银行网点办理,业务办理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2、职工提交的申请由中心后台审批,审批通过后直接转账,职工无需再前往网点签名确认; 3、若职工对审批结果有疑义的,可持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咨询; 4、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或转账失败的,可根据审批意见或转账失败原因持相关资料到任一银行网点办理“提取申请资料变更”业务;办理“提取申请资料变更”业务后,可在任一银行网点上报提取申请,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重新提交提取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