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达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关于退休年龄 关于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1.在单位参保,并且从单位办理退休的:男同志,工人和干部的退休时间是相同的,都是60岁退休;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工人是50岁。 2.在个体窗口办理退休的:男同志是60岁退休;女同志进入个人窗口参保缴费超过3年的,一律按工人办理退休手续和待遇,50岁退休。没有超过3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55岁退休,工人50岁退休。 3.从来没有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直接进入个人窗口参保并且退休的:男同志60岁退休;女同志55岁退休。 二、退休的年龄能领到失业金吗 退休的年龄一般不能领到失业金,但是如果职工依法参与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则可以领取养老金。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之一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而退休人员一般不再继续求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