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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吃饭不给发票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拨打税务局的投诉电话12366,说明时间,地点,金额,留下联系方式,一周(工作日)之内会得到处理,合理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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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