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验收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验收房子注意事项如下: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 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 4、测量房间的层高是否达到要求; 5、检查建筑或者装修所用的材料是否是当初承诺的品牌; 6、检查供水、供电、煤气、电话线、闭路电视线是否畅通到位以及卫生间的排水情况。 一、一般房屋验收的程序如下: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二、房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如下; 1、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2、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3、严重的安全性结构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之所在,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总而言之,当事人在收房当天,要向开发商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要特别注意看一下该表的每一项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备案,没有验房之前,不要在房屋核验单上签字和收房屋的钥匙。因为有时候开发商认为购房者收了钥匙之后,就会认为你已经验房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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