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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还能离吗
释义
    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登记,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即,将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案件的管辖地可以是原告住所地;如果对方下落不明已经达到宣告死亡的标准,也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继而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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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6: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