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立案后如何处理 1、交通事故立案后处理方式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 (2)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立案后,其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对该事故进行检验鉴定,事故认定,然后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4、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5、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