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平民族变更在哪办理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南平民族变更办理依据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一百四十四条年满20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不予办理。更正民族成份,不受年龄限制。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一)《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设区市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证明。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与申请变更人的关系证明。 三、南平民族变更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下午调整为:3:00-6:00) 四、南平民族变更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受理后18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受理后9个工作日 五、南平民族变更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设区市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证明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与申请变更人的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