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取暖费不交也不报停有影响。没有报停暖气费且没有按时交纳的一般由当地供暖部门催收,经书面催告在七日内仍不交纳的,供热企业可以中止为其供热。当事人可以携带暖气卡、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与供热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到当地的供暖公司进行申报,办理停报手续。 法律客观: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热力企业(单位)的供热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达不到规定供热质量标准的,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用户进行补偿或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