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报告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工伤事故。报告时限为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同时,用人单位还要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工伤事故,并在报告后一日内通知受伤职工的近亲属或者其他联系人。报告时限为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拖欠和应当支付的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以任何形式扣留劳动者的工资。对于拖欠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可以处以罚款;对于恶意欺诈、转移、隐匿财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该事故。如果用人单位超过此期限未报告,则工伤保险不予以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工伤事故的报告时限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申请鉴定等手续,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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