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意外保险的条款中,一般会约定被保险人伤残评定应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否则难以客观判断致残原因。一旦超过保险合同条款中规章的180天定残期限,将无法获得全额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