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自愿给我1500需要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对方自愿给我1500需要还吗 如果你没有向对方借款或者签订过贷款合同,对方自愿向你提供1500元的赠与不需要偿还。赠与是指一方出于自愿,在没有考虑对方是否有回报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是自由的、有条件的或者无条件的,无论是有条件的还是无条件的赠与,受赠人无需承担偿还义务。所以,如果对方是自愿向你提供1500元的赠与,你无需向对方偿还的义务。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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