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结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需办理以下流程: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预检窗口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提交的材料给工作人员审核;3、准备房产证加名字所需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等手续费用。如果顺利,二十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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