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如何选择起诉法院 |
释义 | 1.通常是被告人住所地,被告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如何选择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是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的,或者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聘任的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虽然人民调解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但在发生纠纷时,有的当事人还是希望能够由他们选择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由于人民调解不同于法院审判,法院审判是国家行使司法权,由谁审理案件不能当事人说了算,而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方式,由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更多地取决于他们的自愿,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他们信任的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实践中,有的人民调解员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被双方共同选择为解决纠纷的调解员;有的当事人考虑到人民调解员与对方当事人的亲情关系、朋友关系、师长关系等,不认可对方选择的人民调解员,选择了自己信任的人民调解员。为了保证人民调解的公平、公正,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各自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从实践看,由当事人选择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能够较快地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能否和对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只适用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除此之外的其他纠纷不得协议管辖。实践中,自然人身份、抚养、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以及特别程序的案件等不属于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2)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案件,对于二审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3)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面方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法院的协议。如果管辖协议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有关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被视为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无效,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也不受影响;(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法院之间选择。即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因此,当事人约定上述地点以外的法院管辖无效;(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能否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一条,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但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包括:(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除了专属管辖的案件以外,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来自主选择管辖的法院。 运输合同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我们所说的运输合同主要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这三种类型主要是由运输的主体决定的。那大家知道在发生合同纠纷时,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权是怎么确定吗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有关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界定办法。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否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交通肇事罪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交通肇事罪属于侵权案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即侵权地法院进行管辖,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人没有在户籍地的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在司法实务中,一开始在诉讼时最好要结合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要考虑胜诉之后的执行问题。可以选择便于判决后执行的法院进行诉讼。例如,被告人在其住所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房产等),就可以选择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诉讼。只有综合整个案件作出的诉讼策略才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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