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还不起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民间借贷还不起,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 1、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对特定物品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 2、担保。私人贷款中的担保是指贷款人与担保人约定,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贷款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方式。私人贷款担保可以有两种方式: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3、质押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的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补偿动产。 二、不还房贷的后果是什么 不还房贷的后果如下: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会产生月利息; 2、个人信用会产生不良记录,影响日常生活; 3、一直不归还,会被银行起诉; 4、抵押的房产,银行可就其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贷款人超过六个月以上未还贷,银行会采取诉讼等方式催促贷款人还贷,若催收次数超过三次贷款人仍未还贷,银行不仅会罚息,还会将贷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上报至央行的征信系统,留下不良的征信记录,甚至将用于抵押的房子收回。 三、债务人破产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可以对其担保财产优先行使受偿权利。若债权人没有担保物权担保的情况下或者在优先行使受偿权利后,债务人所欠金额未得到全额清偿,债权人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接受补偿。并且在由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利要求保证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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