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会员代表义务由学会根据章程制定,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基本义务: (1)遵守学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按规定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3)密切联系会员,听取会员意见,反映会员诉求; (4)会员代表大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