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半年女方跑了,若满足一定情形,彩礼是可以要回的。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下,支付人可在主张离婚的同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