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情势变更原则本身所包含的法理、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沿革历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情势变更的适用规定看,我国尽管已正式采纳了情势变更原则,但适用条件相当严格,在实践中较难适用,施工企业还是应把风险防范重点放在提前预防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