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有精神病史可以要求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方有精神病史可以要求抚养权,情况具体如下: 1、双方能够达成协议,有精神病史的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2、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判决,精神病史方可能无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3、法院判决孩子监护权的依据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跟随有精神病史的一方的生活显然不如跟随另一方的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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