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地役权人的权利:供役地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和方法使用。比如约定的是通行权,地役权人只能通过供役地,不能从事其他行为。若合同约定的通行方式只能步行通过供役地点,则机动车不得穿行。地役权人通过使用供役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从而提高了自己土地的效益。 地役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实现地役权是供役地人为了方便需役地而承担的负担。因此,地役权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和方法使用供役地时,应当采取对供役地损害最小的方法,在使用供役地时不得过度损害其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六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