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的意思是指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留置权的意思是: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在债权清偿前留置财产,超过一定期限仍未清偿时依法出售留置财产,并从价格中优先支付。留置权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上。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即除保管必要或者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权外,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出租或者抵押留置权。债权人优先支付留置权后,如果留置权的价值超过应支付的范围,剩余的价格应返还给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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