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滥用职权是职务犯罪中的一种,具体指公职人员利用其职权地位谋取私利,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失的行为。该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集体利益,也违反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惩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索取、非法提供、泄露国家秘密,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他人不当便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滥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滥用职权行为涉及多个法律规定,公职人员必须牢记职责,不得滥用职权,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