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是否可选择不接受工伤赔偿中的残疾补助金?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其中,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而致残的职工,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的一种长期抚恤金。但是,《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是否可选择不接受伤残津贴。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标准略)”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伤残职工可以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劳动能力等级和就业前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就业援助。”
    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伤残职工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其伤残津贴按照认定的劳动能力等级调整。”
    综上所述,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是否可选择不接受伤残津贴,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伤残职工可以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确认的劳动能力等级进行调整。因此,建议职工在接受伤残津贴的同时,也要了解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规定,以便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8: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