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情需要哪些材料 1、交通事故鉴定伤情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委托鉴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怎么鉴定伤情 1、在受害人住院治疗终结之后,准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情鉴定申请书、住院治疗的过程记录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到自行委托或者由交管部门进行鉴定; 3、鉴定人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在三十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