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当前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扎实稳妥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个别地方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同时,呼吁所有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做到应接尽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减少疫情风险、降低感染症状、减轻防控负担的最方便、最有效手段。请为了自身、亲人、朋友的身心健康,为了社会的稳定发展,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齐心协力构筑免疫的“防火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