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例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案举行听证 |
释义 | 本报讯近日,秀洲区规划与建设局对王江泾镇刘承忠纪念馆广场扩建项目房屋拆迁纠纷案,举行了一次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这是秀洲区首例涉及城镇房屋拆迁的听证会。 据了解,1999年,刘承忠纪念馆因发展旅游业需要,经秀洲区计经委批准立项进行扩建,经过数年的前期筹备工作,2006年5月,拆迁人刘承忠纪念馆向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申请扩建地块内的房屋拆迁许可,市局随后签发了嘉秀拆许字(2006)第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在拆迁现场进行了公告。由于拆迁地块上的唯一被拆迁人陆某对拆迁地块权属、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房产评估价格、安置补偿等持有异议,虽经拆迁人多次上门协商动迁,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此,拆迁人于今年7月向市规划与建设局提出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申请。市局受理申请后,派人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于8月初签发了嘉秀拆裁字(2006)第1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 由于被拆迁人陆某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能履行搬迁义务,近日,市规划与建设局专门召开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的听证会。会上,听证人员对本案基本情况、事实经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和法规依据作了详细介绍,拆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陈述和辩论。听证会主持人认为,本案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规程序正确,会后将综合听证情况,正式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一、拆迁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拆迁程序的相关规定如下: 1、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超过拆迁总户数40%的,裁决前必须举行听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听证会召开前7日就听证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拆迁裁决听证会通知书》; 3、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与本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听证会的召开: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 (3)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介绍说明;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认可。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明; 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拆迁裁决听证意见书》,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结束。 房屋拆迁听证会的法定程序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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