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法律援助热线? |
释义 | 今天我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12348全国统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热线。只要您遇到法律问题,不管是民事的还是刑事的,都可以先拨打这个电话进行咨询,根据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或者是进行相应的操作,会有专业的律师来帮您解答的。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就可以由国家买单,法援中心指派免费的律师来帮您打官司,不会收取您任何费用,而经济困难的标准,则参照您所在地,区/县一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经济困难的证明,则由村/居委会出具,或者是由您所在的单位出具,加盖民政部门印章即可。 注意,所有加盖公章的行为,最好让经办人员签字,否则有不予认可的风险,而下面三种情形,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即可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 第一,有低保证的; 第二,在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中,由政府供养的;第三,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 那就会有人说了电话打不通,怎么办?那是因为话务员太少,法援电话太多,只要坚持不懈,多打几天,您总会打通的。 法律援助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1.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比如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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